职 称 | 姓 名 | 主要学经历 |
召集人 | 黄德福 | 美国西北大学政治学博士,台北市立大学社会暨公共事务学系兼任教授 |
委员 | 高继祖 | 美国柏克莱加州大学化学博士,鼎茂光电(股)公司董事长 |
委员 | 朱博玮 |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硕士,禾泰资产管理(股)公司董事 |
一、薪资报酬委员会运作情形资讯
职称 | 姓名 | 实际出席次数(B) | 委托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率(%)(B/A) (注) | 备注 |
召集人 | 洪敏雄 | 3 | 0 | 100 | 第四届任期到期解任 |
召集人 | 黄德福 | 7 | 0 | 100 | 第五届续任 |
委员 | 高继祖 | 7 | 0 | 100 | 第五届续任 |
委员 | 朱博玮 | 3 | 1 | 75 | 第五届新任 |
薪资报酬委员会 | 议案内容 | 决议结果 | 公司对薪资报酬委员会 意见之处理 |
第4届 第14次 112.01.17 |
【第一案】 一一一年下半年度总经理奖金暨经理人年终奖金发放建议案。 【第二案】 一一一年度员工及董事酬劳分派比例讨论案。 |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 提董事会由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
第4届 第15次 112.02.23 |
【第一案】 一一一年下半年度经理人GK奖金发放讨论案。 |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 提董事会由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
第4届 第16次 112.05.04 |
【第一案】 一一一年度个别董事酬劳分配数额讨论案。 。 【第二案】 一一一年经理人薪资调整案,提请审议。 。 |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 提董事会由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
第5届 第1次 112.06.30 |
【第一案】 本公司总经理曾明灿先生,解任总经理职务,提请 审议案。 【第二案】 拟聘任洪志谋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提请 审议案。 |
经理人解任案不宜由薪委会审议,建议提请董事会决议。 本案关于经理人聘任,不宜由薪委会审议,建议提请董事会决议。本案关于洪志谋先生每月固定薪资核叙无异议,照案通过。除本案所审议之月固定薪资外,洪志谋先生无其他海外薪资;且由公司提供专属办公室、座车、手机及电脑设备等做为工作所需之配备,其余薪资以外之奖酬,依公司薪资奖酬规定办法办理。 |
提董事会由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
第5届 第2次 112.07.18 |
【第一案】 制订本公司「经理人薪资报酬与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及补正修订「董事薪资报酬办法」人资提案。 【第二案】 本公司执行长薪资报酬调整案。 |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经 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若郑敦仁先生对此薪酬有异议,授权董事长裁决。 |
提董事会由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
第5届 第3次 112.08.10 |
【第一案】 一一二年上半年度总经理奖金发放讨论案。 【第二案】 本公司112年现金增资发行新股之经理人认股案。 |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 提董事会由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
第5届 第4次 112.10.31 |
【第一案】 前执行长郑敦仁先生新制退休金讨论案。 |
经主席征询全体委员决议,不予支付。 | 提董事会由全体出席董事同意比照薪酬委员会决议照案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