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简介
职 称 姓 名 主要学经历
召集人 高继祖 美国柏克莱加州大学化学博士,鼎茂光电()公司董事长
委员 朱博玮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硕士,禾泰资产管理(股)公司董事
委员 黄德福 美国西北大学政治学博士,台北市立大学社会暨公共事务学系兼任教授


一、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形资讯
本公司依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之四,于民国109年6月15日设立「审计委员会」,并依公开发行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办法第三条,订定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以资遵循。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 名独立董事组成,112年度审计委员会开会7 次(改选前召开3次,改选后召开4次),3位委员出席情形如下(包含第一届委员任期:109 年6 月15 日至112 年6 月14 日及第二届委员任期:112 年6 月16 日至115 年6 月15 日,:
职称 姓名 实际出席次数(B) 委托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率(%)(B/A) (注) 备注
召集人 高继祖 7 0 100 第二届续任
委员 洪敏雄 3 0 100 第一届任期到期解任
委员 黄德福 7 0 100 第二届续任
委员 朱博玮 3 1 75 第二届新任
二、审计委员会职权
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主要包括:
  1. 依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2. 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证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
  5. 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7. 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8. 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
  9. 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年度财务报告及半年度财务报告。
  11. 其他本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三、112年度审计委员会依证券交易法第 14 条之 5 所列之讨论事项与决议结果
审委会届次
与日期
议案内容 决议结果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
意见之处理
第1届 第17次
112.01.17
【第一案】
本公司拟资金贷与子公司讨论案。
【第二案】
修订本公司「内部重大资讯暨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作业程序」讨论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提董事会由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第1届 第18次
112.02.23
【第一案】
本公司民国111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告讨论案
【第二案】
本公司民国111年「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讨论案
【第三案】
对关系人「财团法人华科事业群慈善基金会」捐赠事宜案
【第四案】
解除新任董事竞业禁止限制之讨论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提董事会由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第1届 第19次
112.05.04
【第一案】
民国112年度签证会计师之专业劳务酬金讨论暨独立性评估案
【第二案】
拟制定本公司预先核准非确信服务政策之一般性原则讨论案
【第三案】
本公司民国112年第一季财务报告讨论案
【第四案】
本公司拟为子公司背书保证讨论案
【第五案】
本公司拟资金贷与子公司讨论案
【第六案】
拟具本公司111年度盈余分派讨论案
【第七案】
本公司拟投资日本子公司讨论案
【第八案】
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文讨论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提董事会由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第2届 第1次
112.06.30
【第一案】
本公司拟办理112年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暨发行国内第三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提董事会由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第2届 第2次
112.07.18

【第一案】
本公司拟资金贷与子公司讨论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提董事会由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第2届 第3次
112.08.10

【第一案】
本公司民国112年第二季财务报告讨论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提董事会由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第2届 第4次
112.10.31
【第一案】
本公司民国112年第三季财务报告讨论案。
【第二案】
本公司拟资金贷与子公司讨论案。
【第三案】
本公司民国113年度稽核计划讨论案。
【第四案】
订定本公司「关系人相互间财务业务相关作业规范」案。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提董事会由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四、独立董事与会计师沟通情形
会议时间 出席人员 主要议题 建议及结果

112.10.31第二届第4次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高继祖
独立董事黄德福
独立董事朱博玮
会计师黄海宁
会计师游万渊
1.报告112年第3季财务报告核阅结果
2.112年财务报表重点查核事项沟通
3.最新法令更新
4.交换意见

独立董事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