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简介
职 称 姓 名 主要学经历
召集人 高继祖 美国柏克莱加州大学化学博士,鼎茂光电()公司董事长
委员

黄德福

美国西北大学政治学博士,台北市立大学社会暨公共事务学系兼任教授

委员

朱博玮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硕士,禾泰资产管理(股)公司董事长


一、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形资讯

本公司依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之四,于民国109年6月15日设立「审计委员会」,并依公开发行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办法第三条,订定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以资遵循。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 名独立董事组成,114年度审计委员会开会8 次,3位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职称 姓名 实际出席次数(B) 委托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率(%)(B/A) (注) 备注
召集人 高继祖 8 0 100  
委员 黄德福 8 0 100  
委员 朱博玮 8 0 100  

二、审计委员会职权

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主要包括:

  1. 依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2. 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证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
  5. 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7. 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8. 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
  9. 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年度财务报告及半年度财务报告。
  11. 其他本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三、114年度审计委员会依证券交易法第 14 条之 5 所列之讨论事项与决议结果
審委會屆次
與日期
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
意見之處理

第2屆 
第12次
114.01.17

【第一案】
本公司擬資金貸與子公司討論案。
【第二案】
本公司擬買回公司股份討論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2屆 
第13次
114.02.20

【第一案】
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討論案。
【第二案】
民國114年度簽證會計師之專業勞務酬金討論及獨立性評估案。
【第三案】
本公司民國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討論案。
【第四案】
本公司擬資金貸與子公司討論案。
【第五案】
對關係人「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嘉聯益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捐贈事宜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2屆 
第14次
114.03.28

【第一案】
擬具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討論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2屆 
第15次
114.05.05

【第一案】
本公司民國11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討論案。
【第二案】
本公司擬為子公司背書保證討論案。
【第三案】
本公司擬向關係人釜屋電機株式會社(Kamaya Electric Co., Ltd.)租賃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第四案】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2屆 
第16次
114.08.07

【第一案】
本公司民國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討論案。
【第二案】
修訂本公司「核決權限辦法」及「核決權限表」討論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2屆 
第17次
114.08.22

【第一案】
本公司擬買回公司股份討論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2屆 
第18次
114.10.30 

【第一案】
本公司民國114年第三季財務報告討論案。
【第二案】
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討論案。
【第三案】
本公司民國115年度稽核計劃討論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2屆 
第19次
114.11.21

【第一案】
本公司之子公司台灣禾邦電子有限公司擬向關係人華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分不動產使用權資產案。
【第二案】
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非經理人案,提請 審議案。

1.報告113財務報告查核結果
2.113年度財務報表重點查核事項溝通
3.最新法令更新
4.交換意見

獨立董事無意見


四、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
會議時間 出席人員 主要議題 建議及結果

114.02.20第二屆第13次審計委員會

獨立董事高繼祖
獨立董事黃德福
獨立董事朱博瑋
會計師黃海寧

1.報告113財務報告查核結果
2.113年度財務報表重點查核事項溝通
3.最新法令更新
4.交換意見

獨立董事無意見